检察官通过调取原裁定卷宗、处罚卷宗、询问执法人员、执行法官,查明遂平县自然资源局在执行和解后未申请恢复执行,违反行政处罚法等法律规定。据此,遂平县检察院向自然资源局制发行政违法监督检察建议。建议发出后,该局在一个月内整改回复,已将剩余罚款全部执行到位。
土地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,是宝贵的自然资源。遂平县检察院将立足检察职能★,以深入开展专项活动为抓手,充分发挥行政检察职能优势,督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,确保国家法律法规顺利实施,为保护国土资源提供坚强法治保障。
同时,针对被没收的违法建筑物仍被占用问题,遂平县检察院调研形成专项分析报告,向县委县政府进行汇报,推动厘清管理职责★、协同解决问题★。
2024年11月,遂平县检察院与自然资源局举行检察建议跟踪落实效果★★“回头看★”座谈会,以开展非诉执行监督为契机,就落实行政检察与自然资源行政执法衔接工作机制细化工作举措,明确信息共享★★★、案情通报、案件移送等具体衔接办法。
“通过落实检察建议,我们的执法理念和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。办理土地执法案件,在达成执行和解后会持续跟进执行,对没收非法占地建(构)筑物仍被占用的,逐件研判可利用价值,因案施策解决处置难题★。★★★”2024年11月12日,遂平县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在遂平县检察院跟踪落实检察建议“回头看★”座谈会上说。
工作人员提到的检察建议,源自遂平县检察院办理的一起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。2023年2月★★★,遂平县检察院落实最高检开展的★★★“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”专项活动★★★,其中曹某非法占用土地非诉执行案件引起了检察官的注意。